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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省创业投资高峰论坛在杭举行

信息来源:本站 | 发布日期: 2018-12-26 | 浏览量:
关键词:2018浙江省创业投资高峰论坛在杭举行


12月21日,由浙江省科技厅主办、浙江省创业投资协会承办的2018浙江省创业投资高峰论坛暨创业资本与创新成果对接交流会在杭州举行。论坛以“新合作·新模式·新经济”为主题,旨在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创业投资发展,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浙江省创业投资协会会长毛光烈为大会致辞并指出,要坚定全面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的信心与决心,加快自身转型发展,在促进浙江经济创新发展、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中再创辉煌。


会议邀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协调地方检查部总监黎明先生以“完善过程信用管理,提升私募股权基金行为自律”为主题发表了精彩的演讲,解析创投行业最新政策。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吕小萍女士对科创板发展趋势进行了深刻的探讨,分享科创板的最新信息。


会议以“进一步促进长三角区域创投一体化发展”、“新合作·新模式·新经济”为主题,进行圆桌论坛。在交流中,上海创投协会会长王品高从“创新、改革、共享、合作、共赢”十个字展开,指出创业投资在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江苏创投协会会长董梁表示长三角一体化战略由来已久,是顺应时代潮流、顺应产业协作发展趋势的重大举措,创投行业从资源争夺型转向合作创造价值模式,需要大家共同打破行业壁垒、统一规划、避免资源无效流动。他还强调,行业协会作为推进一体化经济的最好推手,对行业长远健康发展,对更好地维护个体机构利益、服务实体经济至关重要。在对话过程中,其他嘉宾也从“创投机构应聚焦专业化”、“推动三省利用自身优势,差异化发展创投”、“顶层一体化,助推基层走出去”等角度出发,各抒己见、充分交流,给全体与会嘉宾带来了耳目一新的观点与思考。


本次论坛围绕“新合作·新模式·新经济”探讨行业布局,全体与会嘉宾在思维的集结中共鸣,在问题的探索中成长,在智慧的碰撞中提升,大大提振了创投行业的信心,促进了各地间的精诚合作常州市创业投资协会作为常州创投业界与各地同行之间沟通合作的重要平台,通过本次参会学习,对于浙江创投协会有效整合政府资源,积极开展行业调查和咨询的方式,有了深刻了解;丰富精彩的专题内容及新颖活泼的会议形式也对协会日后类似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参考和启发,此次浙江之行收获颇丰。协会将继续本着真诚服务,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宗旨,为推动常州创业投资事业的发展而不懈努力!


附件一:

“科创板发展趋势探讨”专题内容分享

2018浙江省创业投资高峰论坛邀请了浙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吕小萍就“科创板发展趋势”为主题做有关专题演讲。吕小萍认为,科创板和注册制对券商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一方面它对投行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业务机会,同时还会对经纪、财富管理、投资等其他业务线带来全方位的机遇。另一方面,挑战同样明显。注册制和原来的核准制有根本区别。以前的保荐机构侧重于对企业规范程度尽调,但现在券商在推荐优质企业之余,“如果真的做投资捆绑的话,那么对于投行业务的定价能力,对销售能力是一个非常大的考验。”

另外,科创板的挑战还会带来整个投行生态链的改变。吕小萍表示,科创板不是一个独立的一个板块,而是会影响到整个证券体系的一系列变化,包括资金会不会吸引到科创板上去,对券商的其它业务线的影响,如果实施T+0规则,对券商整个交易格局的变化,涨跌幅制度如何设计,券商如何对科创板公司进行估值和定价的研究体系,做市商如何更好地去提供交易和组织交易等,这些都会为券商带来全方位的挑战。

吕小萍还就科创板的战略定位、建设猜想、最新传闻、企业分布、项目关注建议这五个方面进行了深刻的探讨,并详细分析了目前的情况与自己的看法,具体如下:

一、科创板的战略定位

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主席在上海中国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宣布:上海将设立科创板并实行注册制,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

科创板不仅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一环,而且肩负着中国科技创新和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定位。

二、科创板的建设猜想

(一)建设目标

1.注册制是任何资本市场走向成熟的标志,也是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重要标志;

2.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大的特点是市场具备完备性和^性;

3.支持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科创板和注册制的设立对科技创新型企业是重大的支持。

(二)设计猜想

1.注册制;

2.具备内部分层机制,至少包含普通股票交易层和CDR交易层,接受VIE和同股不同权;

3.上市要求相对于主板更低,更具有弹性;

4.信息披露和监管机制更加严格;

5.机构投资者和外资都能参与,个人投资者需要符合一定条件。

(三)创投企业的重要舞台

科创板将丰富和完善国内资本市场的企业类型,很大程度上解决创新型、研发型企业在国内的交易和退出问题,为创投企业提供舞台。

处于研发阶段的非盈利的生物医药、“黑科技”企业将不必绕道出国上市,有效降低创业融资和创业投资成本,助力中国产业升级。

(四)科创板可能开创投资投行服务深度结合新时代

科创板当前大概率要求券商投行绑定投资,券商传统直投业务偏重于Pre-IPO,相对缺乏科技型、研发型企业的创投经验,而创投企业长于科技型投资而缺乏投行经验,两者可形成有效的经验互补,有整合服务资源的内在需求。

科创板对非盈利企业的上市突破将大大提早项目登陆资本市场的时间阶段,投资于投行服务在项目初期就深度结合可能成为未来的新风向。

三、最新传闻

(一)上市六套标准

1.市值10亿元以上,连续两年盈利,两年累计扣非净利润5000万元;

2.市值10亿元以上,最近一年盈利,一年累计扣非净利润1亿元;

3.市值15亿元以上,收入2亿元,三年研发投入占比10%;

4.市值20亿元以上,收入3亿元,经营性现金流超过1亿元;

5.市值30亿元以上,收入3亿元;

6.市值40亿元以上,产品空间大,知名机构投资者入股。

(二)申报审核程序

1.申报全部采用系统申报,全过程基本在网上申报、网上审核。

2.审核中会参考创业板,配财务专业和法律专业的审查人员。

3.注重信息披露,交易所不做实质性判断,借鉴香港的聆讯模式。对项目合规能力和信息披露要求较高。所有的审核都是问询制,原则上6个月审核完毕。只符合披露真实性。

4.交易所审核,证监会报备。交易所审核完毕,证监会给批文。

目前不存在“地方政府推荐科创板企业”,都是以券商的核查、风控为主要依据。市场上的科创板名单都是假的。市场化发行,需要考虑券商发行能力、定价能力。

(三)保荐与发行

1.保荐券商必须在发行阶段作为基石投资者,以市价认购所保荐的项目;

2.目前要求券商投资后锁定3-5年(最终可能是3年);

3.发行时不再存在23倍市盈率的约束;

4.简化募投项目的限制,发行时间在批文内由企业自主决定;

5.可以采用老股转让的模式;

6.引入市场化的投资机制,7类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询价;安排老股的发售机制,占新股比例60%以下,引入绿鞋机制。

(四)投资与交易

个人投资者需要有50万元金融资产,6个月投资经验。引入做市商机制,考虑T+0交易。

交易制度在上交所主办交易制度基础上,增加科创板制度。可能比A股更加灵活、开放。(上市首日:可T+0,无涨跌幅限制;上市次日:T+1,,20%或50%涨跌幅限制,会参考熔断)。

(五)再融资与退市

1.再融资:完全放开。参考香港模式,不超过20%时采用备案制,只需要股东大会通过即可,无需审批。

2.重组可能会取消审核。

3.退市:参考交易量和股价两个指标。完善退市机制。

(六)时间进度:明年1月发布实施办法

据报道,2019年1月份大概率会发布科创板实施办法和细则。2019年6月之前会启动科创板的工作,而最快或在2019年3-4月份就能接受有关企业的申报材料。

11月30日,上交所在会员座谈会上透露,已完成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方案草案。在制度设计过程中,始终遵循市场化原则,加大创新试点力度,使新标准更加公开、程序更加透明、责任更加明确、发行承销定价约束更加有效的发行上市和注册审核;立足对标境外市场竞争力,小步快跑前进,不重规模重质量。

四、企业分布

(一)初期,上市企业来源很可能有以下三个:

1.海外回归的高科技互联网企业,其中部分VIE架构采用CDR形式发行;

2.部分主板与创业板排队企业,原备战海外市场企业;

3.部分在新三板挂牌的规模型创新企业。

其中创新企业认定需要符合《中国制造2025》、《“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等国家有关文件明确的新兴产业,新兴业务占主营业务需要满足一定的占比要求。

(二)中长期,上市企业来源:

1.国内具备一定规模和知名度的科技类、创新类准独角兽企业;

2.新三板创新层转板企业;

3.各大科技园孵化成功进入成长期的创业企业;

4.在国内业务比较重大的海外科技企业。

五、项目关注建议

重点关注企业所属行业,芯片设计、半导体制造、新材料、高端装备、云计算、大数据、生物医药等,倾向于硬科技,对自主创新、进口替代有实质性作用。暂时剔除商业模式创新、网络游戏、区块链、网络直播等行业。

关注企业基本面,除了行业因素外,可以通过关注创始团队的背景和能力(如是否位列国家千人计划、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务院特殊补贴等)、投资人的背景(如是否有国家半导体大基金、国家先进制造引导基金等参与投资)、知识产权尤其是发明专利的数量(如果知识产权以实用新型等为主,则表明企业科研能力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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