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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确定人才引进重点企业的通知

信息来源: | 发布日期: 2013-09-18 | 浏览量:
关键词:关于申报确定人才引进重点企业的通知

关于申报确定人才引进重点企业的通知

常人才办〔2011〕8号

各辖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龙城英才计划”,充分发挥企业在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中的主体作用,促使更多领军型人才到企业转化科技成果或开展联合攻关,现就申报确定人才引进重点企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人才引进重点企业应在常州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产权制度清晰,资产负债合理,整体财务状况良好。具体分为:有意向与人才创业项目合作的企业和有意向引进创新人才(团队)的企业。
      (一)有意向与人才创业项目合作的企业,需具有投资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的意向,且投资额在4000万元以上(可分期投资)。
      (二)有意向引进创新人才(团队)的企业,应为我市七大新兴产业科技企业,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上市企业或上市后备企业;
      2.建有省级以上“两站三中心”的高新技术企业;
      3.市三星级以上工业企业;
      4.年销售1000万元以上的领军型人才创业企业。
      (三)与市人才办签约合作引进领军型创业人才的创业投资企业,列入“有意向与人才创业项目合作的企业”范畴。重大公共技术平台,列入“有意向引进创新人才(团队)的企业”范畴。
二、申报确定程序
      (一)各辖市、区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对照申报范围和条件,排定申报的具体企业,组织和动员企业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二)相关企业通过“龙城英才网”(www.cztp.org)“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申报管理平台”在线注册,并填报企业基本信息。
      (三)辖市、区人才办对企业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在线报市人才办。
      (四)市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会审,对确定的人才引进重点企业进行在线通知。
三、推进重点企业引进人才
      (一)推进人才引进重点企业与人才创业项目合作
      市人才办在对有意向来我市创业的人才项目进行技术评审后,根据人才引进重点企业意向投资的产业门类,有针对性地向其推荐具有投资价值的人才创业项目,并协助做好对接洽谈工作。
      人才引进重点企业选定投资4000万元以上的人才创业项目,由市人才办组织常州龙城英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与人才引进重点企业实施共同投资,同时给予300万元创业资金支持,并优先推荐申报各类科技项目,从而体现政府的引导作用,与企业共担投资风险,大力度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二)推进重点企业引进创新人才(团队)
      人才引进重点企业可通过“龙城英才网?领军型人才申报管理平台”及时了解我市人才政策,发布企业人才需求信息,掌握应聘人才情况,对确定引进的创新人才(团队)可申报“龙城英才?领军型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对入选的创新人才(团队),由市和所在辖市、区给予大力度支持。
      (三)推进人才向重点企业集聚
      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及其团队中取得博士学位的核心成员5年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奖励给个人。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计划”、省“企业博士集聚计划”,以及省“333”和市“831”人才培养工程等,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和市级^。
四、其它
      各辖市、区要充分认识申报确定人才引进重点企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动员和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各辖市、区人才办要于8月15日前完成人才引进重点企业组织申报和初审工作。
      联系人:陈华、刘晓峰,联系电话:81582021。

常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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